生殖新知

不孕症治療和病毒傳染【2013/05/08】


(摘譯自美國生殖不孕症醫學期刊2013年02月份)


夫妻間如有人罹患慢性病毒感染,如愛滋病或乙型肝炎...等,就不能接受不孕症治療而懷孕嗎?針對這類問題美國不孕症生殖醫學會提出建議。

◎優良的不孕症生殖醫學中心,不應該拒絕慢性病毒感染患者的治療。

◎使用抗病毒藥物可以降低愛滋病患者血液中HIV的病毒量。

◎慢性病毒感染患者的精液、卵子及胚胎,都應該放置在特別隔離的培養箱,避免感染其他胚胎的風險。

◎如果先生是愛滋病患者,透過精液洗滌的方法可以除去精液中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的病毒,不過有必要定期追蹤太太的罹病風險。

◎如果夫妻一人患有B型肝炎,則另一位必須評估是否有抗體,如果沒有則有必要施打疫苗。

◎B型肝炎的媽媽產下的寶寶,應該在出生後12小時內同時施打免疫球蛋白及B型肝炎疫苗,在疫苗保護下,母親仍可哺餵母乳。

◎C型肝炎的媽媽,在病毒活躍時,有可能垂直感染給寶寶。

◎C型肝炎先生取出的精液可透過精液洗滌的方式除去絕大多數的病毒。

◎疱疹病毒的婦女,以抗病毒藥治療,可大幅降低垂直感染給胎兒的可能性。

◎有疱疹病毒或巨細胞病毒的男性,取出的精液,經過精蟲洗滌後,可除去大部分的病毒。

◎C型肝炎病毒可以先用抗病毒藥治療再懷孕。如果使用致畸胎的抗病毒藥物,必須在停藥半年以後才可嚐試懷孕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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